生日優惠禮|
1. 會員於生日當月1日發放1000點生日會員積分。
2. 生日積分可於單筆消費滿10000元時使用。
3. 生日積分的使用期限為發送日當日起3個月內有效,逾期未使用將歸零。
會員積分相關規則|
1. 會員積分兌換:每消費30元累積1積分,每1積分可抵扣1元。消費累積的積分, 要消費滿10000才能使用。
2. 積分最多可抵扣單筆消費零售價的10%。(單筆消費係指單筆結帳單,且單筆結帳單內所有商品均可折抵)
3. 會員積分的使用期限為獲得積分後1年內有效,逾期未使用將歸零。
4. 生日積分與會員積分可同時使用。
*台灣Rebecca公司保有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,若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公司之相關公告辦理。